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了做好2018年科研成果登记、审核、奖励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范围及办法
1.申报范围:2018年1月—2018年12月个人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(论文、著作、专利、获奖、科技服务等)。
2.申报办法:2018年度科研成果审核采用电子表格申报,由个人填写申报表交二级学院(部门)审核、汇总,报科研处复核。
3.科研成果奖励依据《yl6809永利官网科研奖励办法》(校发【2017】90号文件)相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报方式
1.个人填写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和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(含学校不奖励部分)交所在二级学院(部门)统计、审核,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复核。其中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只填写个人奖励的科研成果,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填写本人2018年度发表全部论文、专著、专利等相关信息。
2.各二级学院(部门)审核教师提交的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,并汇总教师提交的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。
三、时间安排:
1.2018年12月6日—12月14日:教职工自查并填写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和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,并提交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。
2.2018年12月17日—2017年12月19日:各二级学院(部门)将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、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及成果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报科研处。
3.2018年12月20日—2018年12月28日:科研处进行各类奖励成果复核、汇总、公示。
四、报送材料清单:
1.二级学院(部门)汇总的本部门“2018年度个人全年科研成果信息表”纸质版和电子版(见附件1);
2.部门审核通过的“2018年度个人科研奖励成果表”纸质版和电子版(见附件2),并提供科研奖励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。(请按照“2018年度科研奖励个人成果表”填报顺序整理)。
五、其他
1.科研项目奖励、平台奖励、体育、艺术比赛获奖奖励不在表中填写,以科研处认定为准。
2.2018年核心库和C刊库以科研处公布的为准(见附件3)。
3.各部门报送的各类表格及奖励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本人、审核人签字、部门盖章,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。
4.年终成果审核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长远发展,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和统计。
5. 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成果与社会服务管理科联系。
联系人:陈强 电话:3261801
科研处
2018年12月6日